针灸甲乙经

针道

返回目录
第4章 / 共4章
# 针灸甲乙经·针道 针道者,圣人之术也。粗工守形,上工守神。守神者,谓守气血之机;守形者,谓守骨节之表。 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。五藏已定,九候已备,后乃存针。众脉不见,众凶弗闻,外内相得,无以形先。可玩往来,乃施于人。 --- ## 九针之用 九针之名,各不同形: 一曰镵针,长一寸六分,主热在头身。 二曰员针,长一寸六分,主治分肉间气。 三曰鍉针,长三寸半,主按脉勿陷,以致其气。 四曰锋针,长一寸六分,主痈热出血。 五曰铍针,长四寸,广二分半,主大脓。 六曰员利针,长一寸六分,主痈痹。 七曰毫针,长三寸六分,主寒热痛痹。 八曰长针,长七寸,主深邪远痹。 九曰大针,长四寸,主大气不出。 九针之法,各有所宜。形不同则用不同,病不同则取不同。圣人立九针之名以应天地人事四时之变也。 --- ## 补泻手法 凡刺之要,气至而有效。气至之候,如鱼吞钩饵之沉浮,如鸟之集,如稷之穟。气未至也,如闲处幽堂之中,寂然不动;气既至也,如蛰虫将启,如风吹云。 补法:随其经而刺之,徐而疾出之,按其穴;其手如握虎,其神在秋毫。 泻法:迎其经而刺之,疾而徐出之,不按其穴;其手轻巧,其针不留。 迎而夺之,恶得无虚?随而济之,恶得无实?此补泻之大法也。 --- ## 针之禁忌 凡刺之禁:新内勿刺,新刺勿内。已醉勿刺,已刺勿醉。新怒勿刺,已刺勿怒。新劳勿刺,已刺勿劳。已饱勿刺,已刺勿饱。已饥勿刺,已刺勿饥。已渴勿刺,已刺勿渴。 大惊大恐,必定其气,乃刺之。乘车来者,卧而休之,如食顷乃刺之。出行来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十里顷乃刺之。 凡此十二禁者,其脉乱气散,营卫经络真气不定。刺之则血溢气泄,邪反为内伤。